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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事会议制度

监事会议制度


1、监事会主要依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《基金会章程》有关规定的程序,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,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,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,听取秘书处有关情况的汇报,并向登记管理机关、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、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;

2、监事会原则上每年开两次,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,全体监事参会,必要时邀请理事会有关人员参会;

3、监事会需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会议方能召开,监事会决定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;

4、监事会议要有专人做好记录,会后要形成《纪要》,必要时,应将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向基金会理事长或理事会及有关部门通报。


文章分类: 章程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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